
亚庇讯:罗里司机性侵犯女儿案审结,法官宣判被告罪名成立,判决他监禁12年兼鞭笞2下。
该名45岁的父亲乃被控于2020年3月至6月之间,在下南南商业中心某店屋的出租单位,意淫狎玩8岁女儿的下体,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(a)条文,并与相同法令第16(1)条文同读。
控方在被告否认罪状后,于初审时传召了6人出庭供证。被告遭判表罪成立后,自行出庭抗辩。
地庭法官在宣判时,指控方已成功在超越合理疑点下,指证被告的罪行如控状所指,遂宣判被告罪成。
被告在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(a)条文下,遭判监禁10年,另外在第16(1)条文(增刑)下,遭判决监禁2年兼鞭笞2下。
换言之,被告需坐牢12年兼鞭笞2下,刑期从2020年11月22日被捕算起。
另一方面,一名32岁的男子被控于9月19日下午在兰瑙甘榜新嘉隆巴鲁一间民宅,意淫抚摸邻居一名8岁女童的下体,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(a)条文。
面控后就承认罪状的他,遭地庭法官判决监禁6年兼鞭笞1下,刑期从9月21日被捕算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