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年侵犯女童案完成初审 下个月宣判是否表罪成立 17/12/2021 By CP 亚庇讯)法庭择定明年1月24日宣判在修正控状下,被控性侵犯女童的青年是否表面罪名成立。 控方是在传召5名证人出庭供证后结束初审,副检察司要求向被告宣读修正控状。 修正控状指27岁的被告于2019年12月6日下午,在古打毛律敦赛益花园的某处楼梯口,意淫对一名7岁女童做出咬对方背部的性侵犯行为,同时抚摸女童的下体,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(a)条文。 被告坚决否认罪状,并要求取得初审记录。 法官过后允许控辩双方在宣判前做出最后的口头陈词,并择定上述宣判初审结果的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