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亚庇讯:以怀了对方骨肉为饵欺诈的女子在法庭被控,对控状供认不讳的她,遭法庭判决监禁30个月兼罚款4,000令吉。
控状指30岁的被告原本已有固定伴侣,她被指于2020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7日之间,在路阳达迈路的一间民宅以怀了对方骨肉为饵,诱骗48岁的“新男友”分阶段交付了共116,765令吉的款项,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。
根据控方呈堂的案情,受害者与被告是通过交友软体认识,双方火速发展成为关係亲密的一对,并承诺将长相厮守。
被告过后以怀了受害者骨肉为饵,诱骗金钱,并将款项存入了固定伴侣的银行户头。案情也指被告被告向受害者谎称其固定伴侣是长兄,又向固定伴侣撒谎指受害者是她的老闆。
受害者是在前往被告住家后,才揭发被告与固定伴侣已有夫妻关係,虽然两人尚未正式注册结婚。承认罪状的被告由法援律师代为向推事求情,指被告没有过往的犯罪记录,并已对罪行感到懊悔,盼获轻判。
主控官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,指出受害者是有计画的犯案。推事聆听双方陈词后,遂判决如上述,被告刑期从被捕的11月30日算起,若无缴清罚款则坐牢6个月代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