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亚庇讯:被控以巴冷刀谋杀邻居的青年遭高庭宣判罪名成立,被判处死刑。
25岁的被告乃被控于2016年12月29日下午,在古达甘榜拿兰当一间没有门牌的民宅,谋杀42岁的佐丁姚尊宾,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。
被告否认罪状后,控方于初审传召8名证人出庭供证,力指被告罪行。
控方成功于初审举证,辩方传召了2人出庭抗辩,全案审结。高庭法官在宣判时,指辩方假定的遭死者挑衅和激怒的说法,不足以推翻控方的呈堂案情。
她指被告乃手持巴冷刀前往死者住家,与死者在发生口角时未有放下利刀,显示被告带刀是有准备在适时用来对付死者,非无意谋害对方。
她续说,控方已在超越合理疑点的情况下,指证被告如控状所指,遂裁决被告罪名成立,判处绞刑至死。
戴著防疫口罩的被告在闻判后反应冷漠,没有过多的肢体,彷彿已预知将遭判处绞刑。
他过后由庭警上手铐,押送离开被告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