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庇讯:被控3项使用造假文件竞标教育部合约的商人俯首认罪后,遭反贪汙法庭判决罚款共24,000令吉。
控状指50岁的被告于2016年11月24日在州教育局于亚庇的总部办事处使用外甥公司的名誉,竞标教育部在瓜拉班尤国小的食物供应合约,并使用了3份造假的银行文件,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,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下被判刑。
根据反贪汙委员会呈堂的案情指出,被告使用外甥的公司仅被使用来竞标上述价值约180万令吉的合约,然而被告才是幕后的执行人。他在得标后于2017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之间,共从上述合约向教育部申索了1,487,250令吉的款项。
承认3项控状的被告由代表律师向地庭法官求情,盼以罚款判刑。他表示,对自己的罪行感到非常懊悔,承诺不再重犯。
反贪委会的主控官克里门特则指出,被告不具竞标资格,但却以造假文件得标,并从中获利。
法官经考量后,判决被告在每项控状罚款8,000令吉或以4个月牢狱代替。换言之,被告共罚款24,000千令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