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亚庇讯:一名被指虐待两名女儿的父亲在法庭面对第二项控状,他同样否认有罪,要求审讯。
控状指47岁的父亲于2020年7月11日中午时分,在兵南邦文都善路一间公寓单位蓄意伤害9岁的女儿(第二名女儿),造成对方身体受伤,触犯儿童法令第31(1)(a)条文。
副检察司在被告否认罪状后,要求地庭法官择期过堂,不建议被告获保释,强调被告两天前面对虐待另一名女儿的控状。
被告则要求法官让他以首次被控的相同保释条件,外出候审,并盼能降低保释金。法官经考量后,允许被告以10,000令吉保释金(3000令吉按柜金)及2人担保外出。
法官也谕令被告每个月1次到警局报备行踪,获保期间不得干扰控方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