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亚庇讯:男子与另4名共犯打抢一名加油站员工不果后,以剪刀刺伤对方肩膀,他在法庭面控后俯首认罪,遭判决入狱16个月兼罚款2000令吉。
33岁的被告被指于6月28日傍晚5时,在甘榜新布兰拉玛的路桥上使用一把剪刀,刺伤一名25岁的加油站员工,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。
根据控方呈堂的案情,被告与另4人抢钱失败后,围殴该名加油站员工,过后以一把钢製剪刀刺伤起右肩,造成员工受伤送医,伤口缝了2针。
被告承认罪状后,向推事求情减轻刑罚,盼早日出狱照顾母亲、弟弟和妻子。推事遂判决如上述,若无缴清罚款则坐牢2个月代替。